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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资格复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查。凭经学校研招处盖章的复试通知书方可参加复试。
时间:2019年3月17日(周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00开始。地点:上海市彰武路1号同济大厦A308室。
2.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地点:赤峰路50号同济大学校医院二楼体检中心(时间:3月14日至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其中3月16日、17日为经济与管理学院专场体检)。体检咨询电话:65983225。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