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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学本着“传播现代公共管理理念、造就卓越公共管理人才”的教育宗旨,通过教学与学科的共同发展,与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的合作,以及通过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及北欧等国的具体交流,不断创新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培养模式,致力于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公共机构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研究生在充分了解培养目标及所修课程内容的基础上,可在以下10个研究方向中自愿选择其中一个MPA研究方向:
1、行政管理;2、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3、教育行政管理;4、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5、城市与区域管理;6、科技与文化事业管理;7、公共卫生管理;8、社会保障与社会事务;9、交通管理;10、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