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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形式及成绩评判
(一)复试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
1. 政治理论考试(20分)。
2. 综合面试(80分)
(1)外语口语交流能力(10分)。
(2)专业素质能力(50分)。
(3)综合能力(20分)。
(二)特殊加分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 = 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 复试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50%+复试成绩×50%
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各组之间的面试成绩给予数学加权处理,即根据每组平均值与总平均值的差异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处理后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