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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简章

上海财经大学 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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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依托全校高水平的教学研究队伍,聘请多领域政府高 级实务官员与海外专家,共同培养我国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 级应用型人才,注重实际能力与素质的培养,教学内容注重社会与政府的需求,回应社会与政府迫切需要应对的问题。

 

二、招生指标与报考条件

1、招生指标:30人。

2、报考条件: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不接受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报考。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5年9月1日。

 

三、报名与考试

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需再次报名)和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缴费: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日8:00—11月6日8:00通过网银支付报考费,支付详细说明将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shufe.edu.cn/)公布。报考费的收据将在考试阶段统一发放。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 日8:30-11:30、12:00-16:00。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育衡楼一楼北侧大厅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场规则等有关规定。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原则上不予现场确认。

4)准考证: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14年准考证采取网上下载打印的形式,我校将不再发放准考证。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   

 1)初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详见准考证通知),考试科目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两门课程均为全国联考。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复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与政治(笔试,由我校自行命题,满分100分)与专业背景及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满分200分)。

 

四、资格审查与体检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带齐下列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校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五、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考生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均须与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书。

 

六、培养方式

    学制二年半(接受委托培养,不转档案);课程讲授主要安排在周末。完成全部学业并课程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总计为伍万捌仟元整,分两次交付,每次交付贰万玖仟元整。

 

八、奖助学金

   MPA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每年级奖励20%的同学。同时,还对MPA参加学院推荐的公共管理学类学术活动、海外进修予以部分资助。

 

九、其他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shufe.edu.cn/Index.aspx ;

*上财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spea.shufe.edu.cn/structure/mpa/

*上财MPA教育中心电话:021-65447140、65908896;

*上财MPA邮箱地址:mpa@mail.shufe.edu.cn

*上财MPA办公地址:上海市武川路111号凤凰楼204室。

上海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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