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个赞
0
浏览
分享至
点个赞
MPAcc学生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在校期间凭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一月以内须经MPAcc项目主任批准,一月以上经研究生院批准,但一学期连续病假不得超过四周,累计病假时间不得超过该学期的三分之一。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办理休学手续。请事假一月以内须经MPAcc项目同意,超过一月经研究生院批准,但每学期事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周。超过六周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MPAcc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校,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逾期不返校者,均作旷课论,参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